河南省太康锅炉厂钢材标记的标注和规定
1、钢板的材料标记标注在第张钢板轧制方向的右下角距边缘15mm处,用钢印打材检编号。
2、当钢管的外径≥φ108mm时,将材料标记注在距端部150mm处,用钢印打材检编号。
3、圆钢和外径<φ108mm的钢管,在每个炉批号中任选数根用白漆书写的材栓编号,并按同一炉批号捆扎,捆扎后挂上标签,标签上书写炉批号、牌号、标准号、材检编号。
4、打材检编号钢印应采用低应力钢印,打的深度一般为0.3—0.5,并应清晰可辨,打后的材检编号钢印,应用黄漆框出,以便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