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设备的事故管理

2017-07-29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设备的事故管理

1、锅炉生产的主要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停产或造成次品率上升,均为设备事故。

2、设备损坏而使生产中断,停机修理需七昼夜以上;修理费用3000元以上;公司内供电设备发生故障而中断供电三昼夜以上,为重大事故。

3、 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应立即报告设备计量科。设备计量科会同有关人员及时到现场组织抢修,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类似事故的发生,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出不放过;没制定**措施不放过;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并将事故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主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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