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锅炉热处理的工程
1、热处理应在焊接工作**结束,并检测合格后,于压力试验之前进行。
2、热处理前须对产品检验资料进行检验和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委托分包方)进行热处理。(分包方的)热处理工人应进行培训、合格后上岗。
3、热处理应按热处理工艺进行操作,并有的温度测量点,焊后整体热处理的产品,处理前应考虑是否采取防变形的措施。
4、热处理过程中,操作工人*须观测自动记录曲线所显示的各项热处理数据的变化趋势,及时加以调整,以符合规定要求,并认真填 写热处理操作记录,同时*须有自动记录的温度-时间关系曲线。
5、热处理后产品的标识消失或不清,由本企业的相关生产车间(在检验员监督下)重新标识。
6、重要时本公司的检验员对热处理工艺实施过程到现场予以监督。
7、热处理报告、热处理时间-温度曲线图等质量文件须经本企业的热处理责任师审核确认及驻公司监检员确认。
8、热处理后的产品不得再进行焊接或补焊。
9、资料归档《热处理工艺卡》、热处理时间-温度关系曲线图和《热处理检验报告》存入产品档案并随产品出厂文件发送用户。《热处理工艺卡》记录、曲线和《热处理检验报告》至少保存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