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使用和管理
1、《制造许可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转让、转借《制造许可证》。
2、公司总经理和质量工程师负责控制锅炉制造不得超出《制造许可证》所批准的许可范围。
3、公司质量工程师及质量体系相关责任工程师负责接受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和制造企业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按规定对证书使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及其管理等情况进行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