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原材料入厂的检验内容
1.Ⅰ类材料和物质其质量证明书中项目齐*,并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材料上标记清晰,物证相符,表面质量和材料的检验项目和合格标准应符合JB/T3375—2002《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和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2.Ⅱ类材料和物质随物应有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或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上的规格和参数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包装是否完好,随机附件是否安全。耐火砖的外型尺寸用表面质量是否符合图样的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