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产品图样及设计的更改方法
(1)对需要更改的图样及文件应先填写《更改通知单》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2)图样及文件的更改应采用划改;将需要更改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用细实线划掉。被划掉部分仍能清楚地看出更改前的情况。然后填注新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
(3)划改时在靠近更改部位,写上更改标记——用加圈的小写英文字母表示:
例如:a、b、c、d、e、、、、、。
示例: 35@
(4)图样更改后,在图纸更改栏中均应填写;
a、更改标记
b、同一标记下的更改处数
c、更改通知单编号
d、更改日期
e、更改人签名
(5)若图样及文件的底图经多次使用与更改而污损不能再用时,应更新重描底图。重描的底图,不能改变原来的代号,并按原图比较新更改的尺寸、文字、图形等重描新底图。
(6)新底图上应有所规定人员签字,如不便取消旧底图有关人员签字时,可描下有关这些人员的签字,负责描、校新旧底图负责人签字,并在新底图上注明重描的字样。
(7)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材料代用或其它某些原因,需对图样做临时修改(底图不改)时,同样,应填写图纸更改通知单,但应在通知单上注明“临时”字样,需更改的产品数量,更改的处数和图纸编号,以及更改后需通知的部门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