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压力试验的责任部门
1、公司质检部是实施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授权放行部门和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安排、组织检查员实施本程序,在压力试验过程实施对产品(零部件)进行压力试验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做出产品(零部件)“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有权放行“合格”产品(零部件),对经压力试验检验确定“不合格”的产品(零部件)应按TG/QG-02-2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同时,质检部应记录、保存和重要时提供本程序实施内容的见证资料。
2、公司技术部负责在产品设计图样和制造工艺中向质检部提供产品(零部件)压力试验的技术要求,作为质检部检查员对产品(零部件)进行压力试验检验的技术依据。
3、生产部和生产车间负责配合质检部授权检查员实施对车间产品(零部件)进行压力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