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对热处理分包方的评价
1、分包方的资格评定与认定由热处理责任人、技术部、质检部、总质办、总工程师共同确认。评价内容包括:分包方的资质、人员条件、设备能力(比较大工件尺寸、比较高温度、加热方式、仪表计量检定,起重设备的比较大起吊能力)、设备数量。分包单位的热处理能力及质量控制应符合本公司的产品及质量体系的控制要求。锅炉整体或者受压零部件的热处理分包方*须具有相应的资格。
2、经评定为合格的分包方双方签订技术协议,并纳入合格供方/分包方名册,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技术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收费标准,交费方式,争端处理方式,明确甲方有权审核热处理报告、热处理时间-温度记录曲线、热处理工艺等文件,重要时派人到现场监督热处理工艺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