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产品施焊的管理

2017-06-23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产品施焊的管理

 1、焊工: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焊工,*须按规定参加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且只能从事担任考试合格范围内的焊接工作,并随身携带自己的焊工钢印。车间按焊工持证项目安排焊工的焊接任务。

 2、焊前准备:焊前准备包括坡口制备、焊条和焊剂烘干、焊丝清理、焊件组对和焊接区域的清理等准备工作,焊前准备须经检查员检验合格。

 3、施焊环境:锅炉受压件焊接*须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在焊接区100mm范围内进行预热到15℃左右方可进行焊接,否则不得施焊。手工焊接风速大于10m/s、气体保护焊风速大于2m/s或相对湿度大于90%时,不得施焊。非受压件露天施焊时,雨、雪天气如没有**防护措施,禁止施焊。

 4、焊件组对:焊件不得采用强力组对,焊件组对应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产品图样及工艺文件的规定。

 5、焊接工艺的执行:焊工应按焊接工艺规程或焊接工艺卡施焊,施焊所用的焊接参数(如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焊接层次以及焊前预热温度、层间温度、气体流量、电源极性等)应符合焊接工艺的规定。焊接检查员应监督焊接工艺执行情况,填写“施焊记录表”,焊工施焊后需在施焊产品的指定部位打清焊工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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