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材料发放时的标识移植
1、锅炉板整张发料时不用重新进行标识移植。当需切割发料时,应将该张锅炉板上的材料检验编号钢印移植到要切割的锅炉板料一侧的规定位置,经材料检查员确认后方可切割。锅炉板发料时,将材料检验编号填写在领料单上,经材料检查员确认签字,作为追溯依据。
2、管材发料时,对于Φ≥133mm锅炉管,将材料检验编号标识钢印移植到规定位置,经材料检查员确认后方可发料;对于Φ<133mm的锅炉管用记号笔书写或贴不干胶标签的方法进行材料检验编号标识移植,锅炉管发料时,将材料检验编号填写在领料单上,经材料检查员确认签字,作为追溯依据。
3、焊接材料发放时,需将材料检验编号填写在领料单上,经材料检查员确认签字,作为追溯依据。
4、锻件发放时不用重新进行标识移植,直接将带有材料检验编号标识的锻件,发给领用车间。
5、型材发料时,将材料检验编号填写在领料单上,经材料检查员确认签字,作为追溯依据。要注意每批*须采用隔离措施,**运输中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