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材料入库时的标识移植
1、原材料入公司检验合格后,材料检查员在填写“材料验收结果通知单”时,按本程序规定的材料标识编号方法,将材料检验编号标注在“材料验收结果通知单”上作为登记台帐和标识移植的依据。
2、锅炉板入库时在每张板原始标识一侧移植材料检验编号钢印,同时按批立标牌标识,并经材料检查员确认。
3、锅炉管入库时,对于Φ≥133mm的锅炉管需在原始标识一侧移植材料检验编号钢印;对于Φ<133mm的锅炉管应采用不少于5处以上的油漆或记号笔书写材料检验编号标识,当同规格材料库存批号较多时,还需在管端用不同颜色的油漆做色标区分,以防混批。同时,锅炉管入库时需按批立标牌标识,并经材料检查员确认。
4、焊接材料、型钢、圆钢入库时,采用按批挂牌或立标牌进行标识,并经材料检查员确认。
5、受压件锻件入库时,在明显位置移植材料检验编号,并经材料检查员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