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需做材料标识的原材料、零件范围
1、原材料:锅炉板、锅炉管、焊接材料、型钢(不小于25号工字钢和槽钢)、圆钢(用作锅壳式锅炉拉撑及直径不小于Φ40mm用作吊杆的圆钢)、锻件(集箱端盖、集中下降管、法兰、三通等)。
2、零件:锅筒筒体、封头、管板、人孔盖、人孔加强圈、补强板、集中下降管、锅炉受压件管件、外径不小于Ф159mm的管接头、管道、连接管、集箱筒体、端盖、手孔盖、锻件法兰、三通、弯头、吊耳、吊杆等。
3、凡技术条件、产品图样和有关文件上有要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