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物资及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2017-05-29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物资及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经检验(包括复验)发现物资及材料不合格时,检查员应在验收结果通知单上注明并通知物资采购部将该批物资及材料放入不合格区进行隔离,经材料责任工程师确认后,由采购部负责按与供方或分包方签订的“质量协议书”进行处理,办理退货、外调或降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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