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材料复验的程序
检查员对到货材料进行上述检验合格后,根据《锅规》规定,对要求需要复验的材料还应按JB/T3375《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进行复验。材料复验工作由质检部理化室负责。复验程序如下:
1、检查员根据需要复验的项目、数量填写“材料理化试验委托单”或“焊接材料理化试验委托单”(以下简称“理化试验委托单”)。
2、检查员在需复验的材料上按“锅炉受压件原材料、焊接材料、产品力学性能试样加工图样汇编”划试样取样位置图(板材应尽量在原始标识一侧取样并注意保留原始标识)。焊条由检查员按要求取样送交焊接试验室制备试件。
3、材料保管员打印材料检验编号标识,并由专人切取试样毛坯。
4、检查员对材料试件上的材料编号标识认证合格后,将试样毛坯及“理化试验委托单”一起送交理化试验室。
5、理化室填写“试样加工委托单”与需复验的试样毛坯一起送机加车间按“锅炉受压件原材料、焊接材料、产品力学性能试样加工图样汇编”制备试样。
6、机加车间按试样加工图样加工试样并经机加检查员对试样表面质量和尺寸检测合格后返回理化室。
7、理化室按“理化试验委托单”要求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出具复验报告,经理化责任师审核签署意见后,交检料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