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合同评审与顾客的协调

2017-05-20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合同评审与顾客的协调

 1、合同执行部门主管合同的负责人为公司代表,顾客合同签订代表或书面委托人为顾客代表,负责双方合同的协调工作;

 2、依据不同问题,公司内部安排相关部门参与,全权负责对该问题的处理;

 3、与顾客协调后的结果,即达成的一致意见,应通知合同评审部门和合同执行部门部长;

 4、协调后的合同条款需重新评审的,应按评审步骤要求重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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