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文件保管的其他规定

2017-05-13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文件保管的其他规定

1、 各类文件的保存期均根据文件的**性确定,对修改后失效文件需保留存档时均应在文件上做出“作废文件”标识。

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总质办管理;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随机技术文件等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技术部负责管理;检验工艺文件和检验管理文件的电子文档由质检部负责管理。未经各专注责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删改。


标签:
相关内容
版权所有©河南省豫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6040533号-10 技术支持:中网互联
X
恭喜!微信号已复制成功
微信号:15294999989
点击进入微信,添加微信好友
若无法跳转微信,请手动打开微信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