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外来文件的收集与接收
1、上级文件的收集与接收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接受人接收上级文件时要办理签收手续,并登记台帐。
2、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及行业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等文件由技术部标准档案室负责收集与接收管理,并提供给总质办发放到使用的责任部门。
3、外来产品图样及资料,设计文件鉴定报告等外来技术文件的收集与接收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供方质量证明文件等外来检验文件的收集与接收工作由相关的责任部门负责,质检部负责归档管理。
5、供方的资格证明文件等外来文件的收集与接收工作由总质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