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工业锅炉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工业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砌筑工程在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及砌入墙内的零件、水管和炉顶的支吊装置等的安装质量准符合设计和砌筑要求;电站锅炉在地基或基础工程验评合格后方可进行。
2、炉墙砌筑工作应由专注炉墙砌筑安装队担任。
3、砖的加工量和有缺陷的表面不宜朝向炉膛或炉子通道内表面。
4、炉墙粘土砖砌至高度后应随即进行外墙红砖的砌筑,拉固砖应在炉墙内外层高度基本相等放置。
5、红墙外墙砌筑时,应在适当部位埋入直径为20mm的短节钢管或暂留出一块丁砖不砌,烘炉完毕应将空洞堵塞。
6、耐火浇注料的品种和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浇注体表面不应有剥落、裂纹和空洞等缺陷。
7、砌体伸缩缝的大小、构造及分布位置并符合设计规定。留没的伸缩缝应均匀平置,伸缝内应无杂物,并应充填软质石棉材料或耐火纤维毡条。
8、砌体砖缝灰浆的饱满程度应达到砌筑要求。
9、绝热层施工应在绝热件的强度试验或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10、施工前应清除被绝热件的表面的油污和铁锈,并按设计规定涂刷耐腐蚀涂料。
11、雨期施工应**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
12、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和《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13、炉墙砌筑质量在自检合格后由检验员、甲方工地代表或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或联检,并做好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