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不合格品的处置形式

2018-06-04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不合格品的处置形式

1、一般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使产品达到规定要求;

2、重要不合格品:经有关授权人批准作为回用处理,当合同有要求时应征得用户同意;

3、严重不合格品:作为报废或拒收(供方或用户)。


标签:
相关内容
版权所有©河南省豫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6040533号-10 技术支持:中网互联
X
恭喜!微信号已复制成功
微信号:15294999989
点击进入微信,添加微信好友
若无法跳转微信,请手动打开微信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