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锅炉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要求

2018-06-06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锅炉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要求

1、一般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按原规定和经返工、返修要求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

         2、按回用处理时,应记录不合格状况和其使用的场合。

 3、按报废处理时,实行隔离或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标识,**误用.

 4、不合格品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存档,作为质量改进的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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