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产品的整体检验
1、产品的整体检验包括锅炉本体的外观质量检验,水压试验和砌炉包装质量检验以及燃烧设备的运转试验。
2、锅炉本体的外观检验应在与之联接的受压元件焊接或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焊接完成之后进行。
3、外观质量检验焊缝的外观质量、焊角高度和表面几何尺寸,工件在吊装、搬运和生产过程中有无出现碰撞和表面损伤。法兰、人孔等密封面有无损伤和径向刻痕,主要受压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和尺寸等。
4、水压试验应在锅炉本体的外观质量检验合格之后进行。试验用压力表的大小、精度、量程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规定。水压试验操作检验应按《水压试验通用工艺守则》规定和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的进行过程应有该停点的责任控制人在场,并邀请检验部门派人现场监督检验。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将试验情况详细、如实地记录下来,并由责任控制人签字确认。
5、砌炉包装的质量检验应检验砖缝,炉拱的几何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耐火砖的表面质量及有缺陷的表面不得朝向火焰,保温层的填料是否充实,外护板是否平整,搭缝是否平直,填料有无泄漏等。
6、检验燃烧设备各部密封处有无漏水,调风装置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各部需调节的装置是否灵活等。
7、产品完工及各项检验合格后,应办理完工入库手续,各项检验资料送交质检部汇总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