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严格锅炉节能环保准入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锅炉能效指标要求。新建锅炉能效应达到《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第1号修改单)规定的限定值要求。地方出台更严格锅炉能效标准的,从其标准。
(二)限制新增燃*锅炉。各地应当按照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严格限制新增燃*锅炉。对于地方政府明确规定的地域限制范围内的燃*锅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得实施锅炉安装监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三)严格执行锅炉产品定型能效测试制度。新建工业锅炉应提供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未经过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应在锅炉安装完毕后立即逐台进行测试,能效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